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执行与破产法律事务部”,经过四年的专业化发展,现有25名律师,均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多名律师执业10年以上。盈科银川律所前身正义达律师事务所即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2018年获得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级管理人资质。部门主任由党支部书记、管委会委员宋淑琴律师担任,副主任由李秀芝律师担任,秘书长由郎岩律师担任,部门成员包括康强、蒋伏星、常斌、郭航宇、柴森、马学荣、吴淑萍、李勇、米若璇、张瑞、杨传旺、刘源、王戈扬、高静、汤艾博、陈颖玥、王劲翮、苏慧玉、张齐、杨志兰、杨城等律师。
本部门致力于执行与破产法律领域的专业发展,主攻商事诉讼、非诉以及顾问单位三大板块。三大板块以破产业务为核心,如同带动部门发展三驾马车、并驾齐驱,驰骋疆场、效力法治。
每一个重大、疑难商事案件的诉讼与执行代理业务,我们全面分析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并采取合适的诉讼策略,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流程化作业与团队合作、专家分析与模拟庭审,尽全力为胜诉、争取最优诉讼结果做好全面准备。目前,本部门团队参与诉讼案件覆盖公司股权、建设工程、民间借贷、房地产纠纷、侵权纠纷、财产损害纠纷等,朝乾夕惕、业绩显著。
本所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一级管理人,成功办理若干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与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等。破产案件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社会影响广泛,盈科破产团队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破产案件中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在参与破产案件中积极与人民法院、债权人、政府部门、债务人、战略投资者、职工和其他利益者积极沟通,在取得各方信赖的基础上,主动、全方面推进破产工作。助力破产案件取得最优法律、经济与社会效果,俯首甘为孺子牛。
部门律师分别担任宁夏第一家高铁建设公司银西铁路有限公司、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胜华(集团)宁夏电缆有限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石油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永宁县城市供热中心、石嘴山市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嘴山市鑫鼎担保有限公司、优雷特(银川)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西部(银川)通用航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某资产管理公司业务一部二部 、中国建设银行石嘴山区分行、中国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防沙治沙与葡萄酒学院、中卫市人民政府、银川市西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川市气象局等公司、高等院校、别的金融机构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夙兴夜寐,靡有朝矣,为顾问单位法律事务提供保驾护航。
自2016年起,宋淑琴律师关注到国务院、最高法印发供给侧改革、企业市场出清、破产案件受理等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敏锐感受到破产业务在未来十年将是律师业务的一片蓝海;先后率领团队律师多次参加破产专业培训、学习,积累相关业务知识。磨刀不误砍柴工,功夫不负有心人。2017年,本所成功被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破产管理人,办理一家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破产清算业务;2018年7月,盐池县法院指定本所办理一家资产过亿的非公有制企业的破产重整案,目前该案已达成和解协议,正在执行和解协议阶段;2018年12月,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所为该地区最大的两家民营关联企业破产管理人,目前该两家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其关联的第三家公司被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我们做破产管理人;该案目前正处于清产核资、债权申报审查阶段;2019年4月,贺兰县人民法院先后指定本所为两家民企破产管理人,一家为破产重整、一家为破产清算。两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均已经召开,正在筹备第二次债权人会议;2019年11月,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所为国电集团下属全资太阳能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捷报频频,我们鞠躬尽瘁、勤勉尽责。
此外,宋淑琴团队主创的YINGKE观破眼公众号,最大的目的是将全国与破产有关的案件的审判、破产前沿理论推介给关注破产业务的同行,推动自治区、各市县破产业务。通过近三年的努力,在破产业务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声誉,得到法院及相关债权人、债务人的认可。在本地破产从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与社会认可度。
2.2018年主办宁夏某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该案已和解,已到破产和解阶段。
3.2019年主办宁夏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某建材有限公司、宁夏某化工冶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前两公司已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财产分配方案。第三家公司正在筹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4.2019年主办银川市某床垫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该案已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5.2019年主办宁夏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案已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6.2019年主办国电集团下属全资太阳能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该案正在筹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继往开来、厚积薄发,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执行与破产法律事务部必将与时俱进,在新的领域走出新的风采。
宋淑琴律师,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兰州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管委会委员、执行与破产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律师学院副院长等职务。
社会职务:国际破产协会会员暨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INSOL中国会员、中卫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信板挂牌上市服务中心高级律师、中卫仲裁委仲裁员,石嘴山市仲裁委仲裁员。
1995年大学毕业即在某法院任职,先后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担任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等职,被评定为一级法官。2008年至2015年任该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理过各类民商事案件,拥有很丰富的办案经验。2013年、2015年先后两次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挂职,主审以及参与审理了许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数次被宁夏高级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员。
2015年7月辞去法官职务,2017年领取律师执业证,2019年被破格评定为三级律师,202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担任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执业后,在破产清算与不良资产处置、公司法领域、建设工程领域比较专注。从业至今为多家公司、高校、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其中1家公司属于宁夏第一家高铁建设公司,该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为宁夏最大的城市综合体宁港城项目的总包公司宁夏彩新钢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金声玉韵,蕙心兰质。宋淑琴律师在宁夏某纸业集团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宁夏某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宁夏某实业集团三家关联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国电全资子公司某太阳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等重大破产案件中担任破产管理人项目负责人。在宁夏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破产申请前的清产核资、预重整以及引进战略投资人等专项法律服务工作中,承担主要工作。并于2016-2017年在中卫市某矿业有限公司诉某铁路有限公司采矿权压覆一案的一、二审及再审阶段担任铁路公司诉讼代理人,并经最高法院审理后胜诉。案件入选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典型案例。在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诉宁夏灵武某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中,作为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最高法院二审审理后胜诉。
1.《关于焦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的分析---兼论司法实践中物权法适用的几个难点问题》荣获二〇一四年度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优秀论文奖。
2.《以法官视角谈侵权责任法关于死亡赔偿金制度的理解》荣获二〇一一年度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优秀论文奖。
3.《谨防过度调解:在法治的理想与现实间徘徊----兼论民事调解制度重构》荣获二〇一〇年度中级法院两级法院论文评选一等奖。
4.《诉讼欺诈:司法强制力背后的信用危机》荣获二〇〇九年度中级法院两级法院论文评选一等奖。
5.参加第三届西部破产法论坛,《轻资产型企业破产重整价值的法律思考——以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为例》收入论文集。
6.应邀出席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轻资产企业破产的法律价值》被收入论坛论文集。
7.应邀出席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破产非公有制企业财务混乱问题的研究》被收入论坛论文集。
李秀芝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为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执行与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擅长办理涉及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建设工程、破产法等商事法律案件。
1997年从事律师工作。2015年加入宁夏正义达律师事务所,2016年宁夏正义达律师事务所整体并入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后,成为高级股权合伙人。本人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及企业破产清算、不良资产处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作为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参加宁夏美利纸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宁夏三木门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为自治区国资委担任的宁夏建筑机械厂破产管理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商事法律案件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先后为宁夏石油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永宁县城市供热中心、石嘴山市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嘴山市鑫鼎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工作。热爱律师职业,在执业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守法律人职业操守。
康强律师,北京科技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派驻合伙人。专注民商事法律业务,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不良资产处置、技术服务纠纷、劳动纠纷等法律业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曾任中金福(北京)投资管理集团合规风控负责人,对集团旗下北京、哈尔滨、沈阳、天津的十几家子公司和分公司(公司、典当行、私募基金公司)做全面合规风控管理、不良资产处置管理。
担任优雷特(银川)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西部(银川)通用航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现为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破产企业管理小组成员,参与办理国电宁夏太阳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宁夏大荣化工破产清算案。
蒋伏星律师,男,党员,现为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中国-阿拉伯国家法律事务部(涉外法律事务部)主任,执行与破产清算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核心成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具有中级经济师职称、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独立董事资格。获得律所2018年度“优秀律师”、2019年度“优秀党员”称号。
曾在国有大型能源企业集团公司(旗下有上市公司)从业多年,熟悉现代公司治理和运营模式、大中型企业和政府决策思维及程序。2014年转型做专职律师,现为多家企业和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在公司治理、境内外投资、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破产清算等公司非诉业务及商事诉讼案件代理方面积累了值得客户信赖的经验。
担任国电宁夏太阳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负责人;深度参与宁夏大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大荣建材有限公司、宁夏大荣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宁夏正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银川市天长地久床垫有限公司等破产清算(重整)案件。
组织涉外业务团队为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博览会2017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2019年第四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
近年,为客户亲属海外工作身故善后提供全程法律服务(2017年);为宁夏中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外投资迪拜“中国文旅美食街”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018年);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60%股权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18年);为宁夏商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组建宁夏航空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19年)。
吴淑萍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现为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金融及投融资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执行与破产法律事务部成员。
200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办理了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担保追偿权纠纷等案件,先后与同事共同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夏农投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宁夏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13家子公司、宁夏恒信达有限公司、宁夏宝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拥有专业相关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本着勤勉敬责的态度办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得到了委托人的认可与好评。自执业以来多次被律所评为“优秀律师”。
常斌律师,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律师。
自2008年从业以来,常律师先后为区内外多家公司、房地产企业、国有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政府机关及其它企业和事业单位办理大量民商事案件及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如成功办理了宁夏华夏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天元锰业彩钢项目谈判、(中外合资)中澳伟辉的项目投资谈判、区内某知名商会组建、宁夏建材联盟协会提供顾问服务、区内某知名(EMC)资产管理公司债务整体重组等重大非诉讼项目。常斌律师对工作勤勉尽责,从始至终坚持尽最大努力为客户维护最大限度合法权益的原则,为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和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果。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团队核心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世界破产协会会员,中国贸促会调解员,中阿商事调解员。主办多家非公有制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破产和解案件,擅长分析复杂破产法律问题、破产衍生诉讼、破产重整计划草案拟定、多方谈判与协调等。主持区级、厅局级法学青年课题三项,参与上交所、司法厅、民委等单位课题若干,发表法学学术类、实务类文章若干篇。
郎岩律师,民盟盟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宁夏回族自治区民主同盟会法律委员会委员。业务专长:公司法律服务;民商事法律事务;教育学习管理机关、商超、招投标行业相关法律风险防控。
毕业后先于银川市工商局工作,后在银川市国安公证处担任公证员,期间处理了大量招投标、民事公证工作,针对政府招投标,竞争性招标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后于转投律师行业并入职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与破产清算法律事务部秘书长,参与办理了宁夏地区多起破产清算案件;现作为银川至西安段高铁建筑设计企业银西铁路有限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银川市西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胜华(集团)宁夏电缆有限公司、银川市学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众邦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省内外有名的公司及行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为机关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刘源律师,现为北京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主任、政府法律顾问事务部成员。201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工作经历:2013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执业于宁夏正义达律师事务所。2016年进入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任名誉合伙人。2018年就任劳动法律事务部主任。专业特长: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拆迁安置补偿、土地纠纷、行政诉讼、建筑工程类法律事务。2017年CCCLE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银川地区导师。
执业四年来,办理大量民商事案件,对于合同法律关系较为擅长。曾办理贺兰山东麓某公司清理占用公司土地农民、因沿山公路110国道征地产生的补偿纠纷、村镇因集体土地上水利工程与贺兰县财政局、水务局行政诉讼,作为破产管理人成员参加宁夏大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等重大、疑难案件。
毕业于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为盈科银川执行与破产清算法律事务部、刑事委员会、婚姻家事委员会成员,参与办理了宁夏三木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重整案、银川市天长地久床垫有限公司重整案、宁夏正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清算案、宁夏大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清算案等。
王戈扬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现任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中国-阿拉伯国家法律事务部秘书长、执行与破产清算法律事务部委员、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法律事务部委员。作为小组成员参与宁夏大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大荣建材有限公司、宁夏大荣化工冶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王戈扬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公司治理及股权结构研究、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刑事合规、个人刑事辩护业务。
党员,2012年6月毕业于天津理工大学,获得热能与动力工程学士学位,2014年9月就读于美国马塞诸塞州立大学波士顿分校,获得金融学硕士学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就职于美国State Street Corp、深圳广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川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国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金融相关工作。2018年加入北京市盈科律师(银川)事务所,2020年执业。
张瑞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2月-2016年7月 任宁夏正义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年7月至今为北京市(银川)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领域:公司清算、破产清算、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纠纷等。
目前任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执行与破产清算法律事务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等部门委员。
2012年7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和金融学学士双学位。2012年在银川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工作;2013年5月至2016年6月在宁夏银行灵武支行先后担任综合柜员、大堂经理一职;2018年至今在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工作。获得律所2019年新执业青年才俊之星。
业务领域:先后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宁夏共享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国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部分法律事务经验,擅长合同法律事务、金融法律事务、民间借贷领域等。
王劲翮律师,毕业西南交通大学,法学学士,现任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初级会计师,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纠纷法律事务部秘书长,执行与破产清算法律事务部委员。获律所2019年新执业青年才俊之星。业务专长: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业务,侵权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民、商事纠纷。
张齐律师,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曾在保险公司、租赁公司、投资管理公司从事法律事务,2019年执业,现系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高静律师,毕业于榆林学院,法学学士。毕业后曾就职于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现任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秘书长、执行与破产清算法律事务部委员、公司法律事务部委员。业务专长:各类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民间借贷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