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已于2024年5月15日对其持有的大邑县龙川油脂厂等2户债权资产通过拍卖平台以公开竞价的方式来进行了处置, 因目前仅有一名竞买人参与了竞价, 根据《金融实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 的要求, 现进行补登公告。 为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现将公开转让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开竞价标的: 大邑县龙川油脂厂等2户债权资产及对应的从权利, 截止2024年1月30日, 债权本金合计5,501,097.49元, 利息3,021,174.39元, 垫付费用56,081.00元, 合计8,578,352.88元, 债权情况详见下表:
注: 1、 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 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 罚息等一并转让;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 罚息等, 按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和相关法律、 法规、 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 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 以借款人、 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二、 交易条件: 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 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产金额来源合法, 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实物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实物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定估计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根据《财政部关于逐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金〔2022〕 87号) 中规定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不得购买。
四、 补登公告期限: 本次公开挂牌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含发布日) 止, 挂牌期内意向的投资人可登录网对相关资产进行网络报名竞价, 挂牌周期、 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具体信息以拍卖平台(网址: ) 公示为准, 意向投资人可登陆网站查询。
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排斥、 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刘女士、 张女士、 专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