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以下称“投标人”)的托付,对龙江银行双鸭山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收购项目进行公开投标,公告内容如下:1.3收购需求:署理龙江银行双鸭山分行公司类借款本金3,000万元(不含)以下、小企业类借款本金1,000万元(不含)以下、个人类借款本金300万元(不含)以下诉讼案子(含易融卡、信用卡),律师事务所署理的诉讼、裁定案子。供给相关的诉讼与履行法令服务。免费为日常运营、公司管理、防备危险等供给法令咨询,出具法令意见书;免费供给法令知识及其他有关法令事务训练。1.4 服务范围:公司类借款本金3,000万元(不含)以下、小企业类借款本金1,000万元(不含)以下、个人类借款本金300万元(不含)以下诉讼案子(含易融卡、信用卡)、非诉(免费)、调停及裁定,法令咨询(免费)、法令训练(免费)等事务。1.6收购预算:全危险署理类案子按不高于案子争议标的额的4%计取费用;一般危险署理类案子按不高于案子争议标的额的2%计取费用。1.7付款方法:律师事务所与龙江银行双鸭山分行签定结构协议《龙江银行双鸭山分行律师事务所协作协议》,结构协议不触及付费。协议期内,如需律师事务所署理案子,实施一案一议,签定《龙江银行双鸭山分行托付署理合同》,律师事务所署理案子时应供给增值税专用发票。准入后投标人将按照不同的案子状况酌情拟定付款方法。